谓旧时官吏卸职,向后任交代有关事宜。宋 程大昌《演繁露·罢太守铜鱼》:“唐 制,太守交事皆合铜鱼为信。周世宗 显德 六年以除州自有制书,罢铜鱼不用。”宋 岳珂《桯史·成都贡院》:“成都 新繁 有藏 艺祖 御容者,莫知始何年。令长交事,匵护畀付,惟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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