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史书记事的一种体例。记其事并记其时日。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“所见异辞,所闻异辞,所传闻异辞”汉 何休 注:“於所闻之世……大夫卒,无罪者日録,有罪者不日,略之。”
2.指史官按日的记录。《宋史·周常传》:“陛下於灾暾可畏之候,暂停进对,亦人情之常;若著为定令,则必记於日録,传之史笔。”
3.犹日记。宋 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四:“山谷 晚年作日録,题曰《家乘》。”阿英《敌后日记·<庙湾纪程>序》:“余自五月三十一日,离 泰州 前来军部……诸凡海陆河川,风雨晦暝,艰辛苦难,无不饱经。故抵达军本部 亭子港 以后,遂将途中日録,汇为一册存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