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物类的寿命或生命。汉 王充《论衡·气寿》:“百岁之寿,盖人年之正数也,犹物至秋而死,物命之正期也。” 2.有生命的物类。《法苑珠林》卷二二:“臣闻佛神清洁,不进酒肉,爱重物命,如护一子。所有供养,烧香而已;所可祭祀,饼果之属。”金 元好问《苏彦远墓铭》:“彦远 资禀仁厚,自幼重惜物命,有不忍之爱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天圣五年》:“禁中以翡翠为服玩,詔市於 南越。修古 以为重伤物命;且 真宗 尝禁采狨毛,故事未远,宜罢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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