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僚属。《国语·楚语下》:“五物之官,陪属万为万官。官有十丑,为亿丑。”韦昭 注:“臣之臣为陪属。谓有僚属转陪贰相佐助。”唐 韩愈《唐故相权公墓碑》:“公由陪属升列,年除岁迁,以至公宰。”唐 李夷简《西亭暇日书怀十二韵献上相公》:“宪省忝陪属,岷 峨 嗣徽猷。”2.附属。章炳麟《辨诗》:“后世既以题名为异,《九歌》独在《屈赋》,为之陪属,此又以大为小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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