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伦理所规定的准则。语本《书·吕刑》:“刑罚世轻世重,惟齐非齐,有伦有要。”孙星衍 疏:“伦者,郑 注《学记》云:‘理也。’要者,郑司农 注《周礼》云:‘簿书也。’”清 侯方域《豫省试策二》:“伦要之列,我不得而增减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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