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科举制度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。全篇由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入手、起股、中股、后股、束股八部分组成。后四部分是文章议论的中心,各有两股对偶文字,共八股,故名。其题材、内容限于四书,不许作者自由发挥,字数也有严格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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