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接连上状。《晋书·外戚传·王蕴》:“﹝ 王藴 ﹞性平和,不抑寒素,每一官缺,求者十辈,藴 无所是非。时 简文帝 为 会稽王,辅政,藴 輒连状白之,曰:‘某人有地,某人有才。’务存进达,各随其方,故不得者无怨焉。”
2.连名告状。唐 韩愈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行此策后,两市军人,富商大贾,或行财贿,邀截喧诉,请令所由切加收捉。如获头首,所在决杀;连状聚众人等,各决脊杖二十。”
3.指连名上状。宋 李上交《近事会元·禁选人带京债许借料钱》:“今年三銓于远官,许连状相保,户部各保量加给料钱,衣食稍足,可责清廉。”